时间:2004-5-13
【江苏商报报道】 备受关注的演艺吧老板组织男性同性恋者卖淫案昨天尘埃落定,被告人李宁的上诉被驳回。
今年34岁的李宁是“南京耀身公关礼仪服务中心”和“南京正麒演艺吧”的老板。今年2月17日,他被秦淮区法院以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罚金6万元,违法所得1500元同时予以追缴。一审判决认定,去年1到8月间,李宁跟另外两人一起经过预谋,发布广告招聘所谓的“公关先生”,并制定《公关人员管理制度》,指使两名同伙对“公关先生”进行管理。随后,他在自己经营的酒吧里将“公关先生”介绍给同性嫖客,由嫖客带走从事同性卖淫活动。而这些“公关先生”必须向李宁交纳出台费。
被告人李宁以“组织同性卖淫不构成犯罪及量刑过重”为由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后,南京中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不公开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上诉人李宁以营利为目的,通过招募的手段,控制多人从事卖淫活动,其行为已经构成了组织卖淫罪,依法应予惩处。原审判决认定上诉人李宁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上诉人李宁提出的“社会危害性较小、归案后认罪态度好,愿意交纳罚金,请求二审法院对其从轻判处”的辩护意见,经查,上诉人李宁组织同性卖淫的行为符合组织卖淫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且原审法院根据李宁的犯罪事实及情节对其在法定量刑幅度内处刑并无不当,故上诉人李宁及其辩护人提出的上诉理由及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其辩护人提出“李宁不应对本案的全部事实承担全部刑事责任”的辩护意见,经查,上诉人李宁指使刘超、冷成宝对“公关先生”进行管理,将“公关先生”介绍给同性嫖客进行卖淫活动并收取费用的事实,由上诉人李宁的供述、证人冷成宝、沈莉瑶、林涛、沈飞等证人证言以及相关书证予以证实,其应对全部犯罪事实承担全部刑事责任,故辩护人的上述辩护意见不予采纳,遂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
■商报记者 吴剑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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